临沂一男子见有人结婚设宴招待,便冒充其主人的“熟人”前来赴宴,白吃饭不说,还将赴宴宾客的包及钱偷走,结果被失主抓住。12月24日,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被告人赵某依法提起公诉。 39岁的赵某是干三轮摩托车出租的驾驶员。2006年11月30日中午,赵某驾驶自己的三轮车行至市区沂蒙路南段某宾馆门口时,看到该宾馆内有人结婚摆设喜宴,于是就冒充这家主人的“熟人”假装赴宴,与前来赴宴的其他宾客一同进去吃饭。两小时后,赵某见很多宾客开始陆续走出宾馆大厅,此时,他发现一餐桌上无人,且有一个黑色的布包挂在椅子的靠背上,认为是被他人遗忘的,遂拿起该包溜进卫生间。 失主张某送一同赴宴的朋友回来后,发现自己的包不见了,便问了几个同事,都说没有见包,其中一个服务员说有个青年拿着一个黑色的包去卫生间了。张某便叫上同事和保安来到卫生间,将偷包的赵某抓住并扭送至派出所。当日,兰山警方将赵某依法刑事拘留。 警方事后查明,赵某所偷的包内有现金3200多元及一个微型验钞机、一个行车证、两个存折等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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